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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重點國家地區(qū)農藥助劑禁限用現(xiàn)狀

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天昱農業(yè) 日期:2022-01-19

 
隨著人們對食品安全和環(huán)境安全的日益關注,農藥制劑產(chǎn)品中的各種助劑(包括桶混助劑)的安全性備受質疑。于是世界各國家和地區(qū)對農藥中可能引起健康或環(huán)境問題的助劑及其他化學品進行監(jiān)管,加強安全評價,同時根據(jù)現(xiàn)有的數(shù)據(jù)對某些已知有害的助劑采取禁用或限用措施。為了幫助大家避免在申請國外農藥登記時錯用已被禁用或限制使用的助劑,特整理出已經(jīng)報道的某些國家和地區(qū)禁限用的助劑名單供參考。


01 美國

美國是較早對農藥助劑安全性進行分類監(jiān)管的國家。1987年4月22日,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發(fā)布政策聲明,為鼓勵使用低毒助劑,將助劑分為4類,初步確定一類助劑(具有毒理學威脅的助劑)和二類助劑(具有潛在的毒性的助劑(需優(yōu)先測試))清單。同時還規(guī)定了對于含有一類和二類助劑的已登記產(chǎn)品的處理辦法。


1989年11月22日,EPA公布了最終確定的一類和二類助劑清單(表1 和2)。


表1  EPA確定的一類和二類助劑清單(1989)(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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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PA確定的一類和二類助劑清單(1989)(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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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1987年公告所述,EPA要求生產(chǎn)商重新提交制劑配方,使用低毒的助劑替換一類和二類助劑。并且要求含有一類助劑的產(chǎn)品必須更改登記,在標簽上添加“This product contains the toxic inert ingredient (name of inert)”字樣,規(guī)定字樣的格式和位置,同時還規(guī)定了舊配方制劑的銷售期限。


2006年,EPA完成對助劑清單中的物質再評估,因此該清單被已更新的限量豁免(40CFR180分類列表體系)代替。讀者可以在美國EPA惰性組分網(wǎng)頁查詢允許使用的助劑名單。


即使美國農藥助劑已經(jīng)不遵從四類清單,但該清單依舊被很多國家采用。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現(xiàn)在依舊參考四類清單進行農藥助劑的禁限用。


02 歐盟

2021年3月3日,歐盟委員會補充發(fā)布了Regulation (EC) 1107/2009中附件III,確定了農藥制劑中禁用的助劑(Co-formulants)名單(表3),并要求2023年3月之前整改完畢。為便于讀者使用,對化合物名稱不作翻譯。


表3  歐盟不允許在農藥制劑中使用的助劑清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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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助劑清單請點擊了解: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2020年1月30日英國脫歐后,便發(fā)布了《2020官方農藥管理條例》,該條例發(fā)布于2020年5月28日,并在當年6月22日正式生效。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之后,歐盟才正式公布了上述附件III中禁用的助劑清單,而且在《2020官方農藥管理條例》中沒有找到明確規(guī)定的農藥禁用助劑清單,因此英國未來是否會采用該清單還需繼續(xù)關注。


03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農業(yè)部發(fā)布的農藥助劑禁限用名單包括30種助劑(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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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國

2014年3月,我國開始實施行業(yè)標準HG/T 4576-2013《農藥乳油中有害溶劑限量》,限制了7種乳油中有害溶劑的使用(表5)。


表5  農藥乳油中有害溶劑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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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農業(yè)部農藥檢定所起草了《農藥助劑禁限用名單》(征求意見稿),但是具體名單至今仍未確定。征集意見稿中的禁限用名單見表6和表7。


表6  農藥助劑禁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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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農藥助劑限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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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助劑草案中的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羅丹明 B、孔雀綠、苯酚、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都已經(jīng)在EPA或歐盟禁用名單中出現(xiàn),這也表明我國逐步了解致癌物、環(huán)境激素等類型的溶劑的危害性,并加強監(jiān)管力度。


此外,臺灣地區(qū)對二甲苯、苯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38種溶劑進行限量規(guī)定,其中農藥制劑中二甲苯、環(huán)己酮的含量不能超過10%,DMF和甲醇不能超過30%,乙苯不能超過2%,甲苯、苯、二氯丙烷、異佛爾酮等33種溶劑不能超過1%。


05 日本

日本農林水產(chǎn)省JMAFF (Japa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食品與農產(chǎn)品檢測中心FAMIC(Food and Agricultural Material Inspection Center)公布了11種農藥中不可接受的物質名單,包括有效成分,雜質和助劑,其中6項也在EPA和歐盟名單中出現(xiàn)(表8)。


表8  日本農藥產(chǎn)品中不可接受的物質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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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G/T 4576-2013《農藥乳油中有害溶劑限量》

Canada. Regulatory Directive. Formulants Program DIR2006- 02 (Canada)

EU Regulation(EC)1107/2009

UK. The Official Controls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s 2020

趙永輝 等. 境外農藥產(chǎn)品中禁限用助劑及相關雜質的名單(一): 中國臺灣地區(qū)和日本禁限用物質

農藥快訊信息網(wǎng)http://www.agroinfo.com.cn/other_detail_1730.html

申繼忠 楊田甜, 2017 全球各地區(qū)農藥助劑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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