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Agropages (世界農化網(wǎng)) 來源:Agropages (世界農化網(wǎng)) 日期:2011-10-26
美國聯(lián)邦第二上訴法院近日對EPA殺蟲劑敵敵畏評審案作出判決,認為這個殺蟲劑對會損害神經(jīng)系統(tǒng), EPA起初為敵敵畏進行評估時,對這個殺蟲劑對兒童危害情況的研究不足,要求EPA對它在糧倉,乳品和飼養(yǎng)行業(yè)中除蟲用途的許可進行重新評估。
2006年,EPA作出決議,給予這個殺蟲劑登記地位,環(huán)保組織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提出請愿,要求EPA不予登記,遭到EPA拒絕,NRDC隨后上訴,此次上訴法院出了要求EPA重新進行評估之外,還要求它對在登記評審這個產品時,未采用“10倍兒童安全因素”的行為進行解釋。
根據(jù)EPA評估化學品的規(guī)則,通常認為兒童對化學物質的敏感程度是成人的10倍,EPA通過這個準則來確定某個化學品的安全接觸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