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yè)協(xié)會 日期:2011-02-23
“十一五”期間,我國加強與發(fā)達國家和相關國際機構在農藥管理領域的合作,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技術,積極參與國際農藥管理事務,打造與國際接軌的農藥管理平臺,經過五年的努力,以項目合作帶動國際交流、以國際交流帶動人才培養(yǎng)、以人才培養(yǎng)推動工作進步的農藥管理國際交流與合作機制逐步完善,農藥管理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成效明顯。
先進技術得到引進推廣。全面了解了國外農產品農藥殘留限量制定程序、膳食暴露模型、環(huán)境風險評估模型的構建方法,掌握了多種農藥殘留、環(huán)境實驗準則和標準。引進美國助劑分類管理模式,強化助劑管理。加強農藥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GLP)建設,邀請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專家來華進行現(xiàn)場培訓,掌握了GLP體系建設的框架、主要內容及關鍵環(huán)節(jié),批準沈陽化工研究院安全評價中心等6個單位為農藥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GLP)實驗室,為推動我國農藥登記資料的國際互認奠定了良好基礎。
隊伍素質不斷鍛煉提升。“十一五”期間,農業(yè)部累計派出100多人次出國(境)參加農藥管理相關國際會議、技術培訓和考察活動;邀請120人次國外農藥管理機構官員和專家訪華,就農藥管理進行全方位交流、討論,對農藥管理系統(tǒng)及農藥登記環(huán)境、毒理、全分析試驗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專題培訓;選派多人擔任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國際食品法典等相關國際組織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培養(yǎng)出了一批與國際接軌的農藥管理人才和專家。
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2007年,我國成功當選為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CCPR)主席國后,已先后承辦了4次CCPR年會。在這一過程中,我國充分發(fā)揮官方評議和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委員會主席國的平臺作用,積極跟蹤國際農藥殘留標準制定的動態(tài),主動參與國際農藥殘留標準的制訂,進一步增強了我國在國際農藥殘留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維護了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正當權益。目前,我國已與美國、德國、荷蘭、日本等國開展了雙邊和多邊合作項目,積極探索與美國、加拿大等國開展農藥登記聯(lián)合評審,與泰國、巴基斯坦、越南等發(fā)展中國家建立了定期技術交流和信息交換制度,國家間農藥管理機構的合作與交流日益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