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關于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公告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yè)網 日期:2012-07-12
2012年1月18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七屆七次董事會通過關于公司委托理財產品等投資相關事宜的議案。在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25%的總額、單項投資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10%的范圍內,進行相關委托理財等投資,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授權有效期為二年。
2012年7月11日,公司與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工信”)簽署了太原星河御廷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合同。公司將以2500萬元資金認購太原星河御廷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500萬份信托單位,用于太原星河御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原星河”)所開發(fā)的星河御廷項目建設。
本信托計劃期限16個月,自信托計劃首輪成立之日起計算。本信托計劃發(fā)行預期收益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