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化工(002018)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nóng)藥工業(yè)網(wǎng) 日期:2011-09-09
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1 年9 月8 日上午10:00 時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紅楓路6 號子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6 名,代表股份57,620,95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19.61%。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謝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jiān)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guān)規(guī)定。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經(jīng)參會股東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修訂<公司重大投資決策制度>的議案》,該項議案總有效表決股份57,620,950股,同意57,620,950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quán)0股。
2、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增補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議案》,該項議案總有效表決股份57,620,950 股,同意57,620,950 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quán)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jīng)安徽承義律師事務(wù)所鮑金橋、束曉俊律師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
《法律意見書》,認為:華星化工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和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提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jié)果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guān)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安徽承義律師事務(wù)所關(guān)于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